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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07學年度學海計畫

  • 2018/01/28
  • |
  • 刊登人員:徐 星越

說明:


1.申請資格及辦法另行發OA至系所。

   申請資格:

   (1)中華民國國籍,設籍臺灣。申請學海惜珠需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2)學海飛颺、學海惜珠:預計於107學年度赴姐妹校修讀學分者(不含大陸及港澳地區及所有在職專班)

   (3)學期成績班級排名:30%

   (4)同一申請人,同一教育階段,補助乙次為限。  

   


2.申請期限:
請欲申請者於3/9前將繳交所有應繳文件至西語系辦,Ema助教。

   3/12(一)由系所統一送件至國際處。(系所繳交期限,依照各系所規定)


相關申請文件請至淡江大學 國際暨兩岸事務處公告下載:

公告名稱:107學年度學海計畫(飛颺、惜珠、築夢、新南向築夢申請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