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07學年度學海計畫
- 2018/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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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登人員:徐 星越
說明:
1.申請資格及辦法另行發OA至系所。
申請資格:
(1)中華民國國籍,設籍臺灣。申請學海惜珠需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2)學海飛颺、學海惜珠:預計於107學年度赴姐妹校修讀學分者(不含大陸及港澳地區及所有在職專班)
(3)學期成績班級排名:30%
(4)同一申請人,同一教育階段,補助乙次為限。
2.申請期限:
請欲申請者於3/9前將繳交所有應繳文件至西語系辦,Ema助教。
3/12(一)由系所統一送件至國際處。(系所繳交期限,依照各系所規定)
相關申請文件請至淡江大學 國際暨兩岸事務處公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