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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1學年度學生申請專業證照獎勵核定名單及獎勵金額,請查照。

  • 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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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刊登人員:謝 寧馨

      說明:

一、依「淡江大學學生專業證照取得獎勵要點」辦理,同一證照已獲得本校其他獎補助者,不得再重覆提出申請。

二、本年度獎勵金預計於核定名單公告後1個月內撥款,核定名單及獎勵金額,本系以Teams個別通知。

三、本活動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4:優質教育及SDG8:尊嚴就業與經濟發展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