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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與教學中心開放各學系申請107學年度第2學期期中考前課業輔導經費,請查照。

  • 2019/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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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刊登人員:HOLA HOLA

說明:

一、為協助大學部學生解決課業問題,除藉由本中心提供之實體個別輔導外,亦希冀透過各系自行辦理之團體課業輔導課程,加強學生學科能力。

二、執行步驟:

(一)開課申請:

1、請各系以系上大學部學生(含境外生)最需要加強的科目為考量提出申請,科目數不限。

2、每系總申請時數上限為16小時。

3、各科開課人數不限,惟各科學生平均參加人次原則上需達4(含)以上。

4、授課者僅能由本校專兼任教師、專任助教或在學研究生擔任。

5、課業輔導教室需在本校校內空間,請各系以保護師生雙方的角度自行安排。

6、欲辦理期中考前課業輔導之學系,請於108年3月12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以OA將附件1申請表檔案寄至本中心學生學習發展組(aisx@oa.tku.edu.tw),另請於同一日下午5時前,將申請人及單位主管簽名完成之紙本逕送學生學習發展組辦公室(覺生綜合大樓I405),一系以一份申請表為限。

(二)開課審核:將參考所申請的學生參加人數與以往申請及實際核銷情況進行審核,審核結果於108年3月14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以OA個別通知。

(三)課輔公告:申請通過學系之課輔資訊,除公告於學生學習發展組網頁(http://sls.tku.edu.tw)外,請各系務必公告或通知系上學生,鼓勵學生參加。

(四)課輔執行:自108年3月18日(星期一)起至108年4月27日(星期六)止。

(五)請款核銷:授課者之領款收據、課業輔導紀錄表、課業輔導簽名單及課業輔導回饋單將另行寄送檔案或連結予申請通過學系,請於課業輔導結束後一週內以公文本送學生學習發展組核銷。

(六)成果繳交:申請通過學系需在課業輔導結束後兩週內繳交成果報告檔案(附件2),含200字(含)以內課業輔導內容說明及上課照片,另請提供上課照片原始檔案兩張。

三、經費補助:依實際上課時數補助鐘點費,本校專兼任教師及專任助教為800元/時、研究生為400元/時,其餘經費不予補助。

四、本學期期中考後將另發函公告期中考後課業輔導經費申請事宜,教師可視學生學習狀況提前規劃。

五、業務聯絡人:學生學習發展組,李健蘭小姐(分機3531)

相關附件 附件2_107(2)各系課輔成果報告(期中考前).pdf 附件1_107(2)各系課輔開課申請表(期中考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