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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與教學中心辦理「107學年度學業成績學習進步獎_步步高升」獎勵方案。

  • 2019/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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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刊登人員:HOLA HOLA

說明1:

一、為嘉勉持續申請進步獎,卻因進步幅度較少而未曾獲「個人」、「同舟共濟」或「自我預期」各類進步獎獎勵之大學部學生,特訂定本方案。

二、入選資格:

(一)大學部應屆畢業生就學以來申請進步獎勵方案3次(含)以上,且持續進步卻因進步幅度較少而未曾獲獎者。

(二)大三出國留學學生若因國外成績無法計算學期成績進步幅度,則不列入。

(三)任一次申請之進步幅度 < 1,亦即退步,則不符資格。

(四)學業成績進步幅度≠學業總成績進步分數,進步幅度以教務處正式成績為準。

三、評選辦法:

(一)由學習與教學中心學生學習發展組依歷屆申請人資料提取,若歷屆申請者皆不符獎勵資格則從缺。

(二)進步幅度以學期為單位,依各類申請方案而定,同一學期同時申請各類方案之申請次數僅能以1次計算。

(三)符合獎勵資格人數超過獎勵經費預算人數時,以總平均進步幅度較高者依序獎勵。

(四)若第3次申請且持續進步為大四下,並同時獲得其他類型獎項,則原獲獎獎項與步步高升獎項擇一領取,金額高者優先。

(五)本獎學金不受本方案獎勵資格及評選辦法以外之其他獎學金得獎之限制。

四、獲獎公告:每學年第2學期與其他類型進步獎一併公告於學生學習發展組網頁、覺生綜合大樓四樓、蘭陽校園行政大樓公佈欄,與其他類型進步獎一併頒發獎勵。

五、敬請轉知所屬學生相關資訊,詳細活動辦法請參閱學生學習發展組網站 (網址:http://sls.tku.edu.tw)。

六、業務聯絡人:學生學習發展組,邱秋雲小姐(分機2160)

說明2:

一、根據心理學研究,個體的信念或期望,會影響到個體本身的行為表現,為鼓勵一次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二分之一者自我期許,特訂定本方案以嘉勉之。

二、申請資格:

(一)學士班學生,曾有一次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二分之一者。

(二)一年級學生上學期因無在校學業成績可比較,下學期方可申請;四年級學生下學期因畢業在即,無法申請。

(三)出國留學學生(含大三出國、校際交換生)因國外成績計分不同,無法比較國內成績與國外成績,故無法申請。

(四)休學於本學期復學者,以本學期與休學前一學期成績為憑。

(五)由導師推薦者,仍須符合上述資格。

三、自我預期進步獎申請表google 表單網址https://goo.gl/qZ9DjX,請轉知學生於3月31日(日)17:00前完成google表填寫並提交。

四、除學生自行申請之外,亦可由導師推薦,導師推薦僅接受以紙本申請 (可校內公文傳遞),申請表上需有導師及學生親筆簽名,申請截止日同上。

五、得獎名單將於下一個學期教務處補考成績確定後,與其他進步獎一併公布,僅公布「學業成績學習進步獎」院系級、學號、進步幅度等,不會特別標註申請自我預期方案。

六、詳細活動辦法及申請表格下載請參閱學生學習發展組網站 (網址:http://sls.tku.edu.tw)。

七、業務聯絡人:學生學習發展組,邱秋雲小姐(分機2160)

說明3:

一、為鼓勵大學部學生自組學習社群,以同儕相互激勵的方式來提升學習成效及學習興趣,特訂定本方案以獎勵學習社群團體。

二、申請資格:

(一)本校修讀學士學位一至四年級在學學生,且前學期就讀本校者。

(二)一年級學生上學期因無在校學業成績可比較,下學期方可申請;四年級學生下學期因畢業在即,無法申請。

(三)成績系統無法計算出國外成績之進步幅度,故不適用於大三出國留學學生。此類學生至多僅能於一年級下學期、二年級上學期、二年級下學期提出申請。

(四)申請槳手之前學期與本學期修習學分數,扣除零學分或無分數的科目(例如抵免學分、大學學習課程、服務學習課程、軍訓、護理、體育等),不得低於15學分。

(五)槳手須符合上述四項資格,可跨學院、科系、年級,亦可邀請碩士班學長姊指導划槳技術,但整舟成績僅計算大學部槳手成績。

(六)每舟3至6名槳手,並推派一名同學擔任舵手。中途不得更換槳手,如有任一槳手退出,則視同翻舟,並喪失參賽資格。

(七)本獎學金不受其他獎學金得獎之限制。

三、申請方式:請轉知同學於3月31日(日)前回傳同舟共濟進步獎申請表至學生學習發展組(E-mail:aisx@oa.tku.edu.tw ),信件標題請註明「申請107(2)同舟共濟進步獎_舵手系級姓名」。

四、獲獎公告:於下學期期中,與108學年度第1學期個人進步獎、自我預期進步獎獲獎一併公告。

五、詳細活動辦法及申請表格下載請參閱學生學習發展組網站 (網址:http://sls.tku.edu.tw)。

六、業務聯絡人:學生學習發展組,邱秋雲小姐(分機2160)

說明4:

一、為鼓勵學業成績顯著進步之大學部學生,提升其學習意願與動機,特訂定本方案。

二、申請資格:

(一)本校修讀學士學位二、三、四年級在學學生,且前二學期就讀本校者。

(二)比較前二學期學業成績,前學期學業成績較前前學期學業成績進步者,以教務處正式成績單為憑。

(三)出國留學學生(或校際交換生)若因國外成績無法計算學期成績進步幅度,則無法申請。可於回國後第二學期憑回國後第一學期及出國前一學期成績申請。

(四)申請人前二學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扣除零學分或無分數的科目(例如抵免學分、大學學習課程、服務學習課程、社團實作、軍訓、護理、體育等),不得低於15學分。

(五)同一申請者,若欲申請第二、第三、第四等多次進步獎學金,則須持續進步。

(六)本方案不適用於休退學生、延修生、研究生,校內轉學生/轉系生請於申請表內相關欄位填寫轉學前學號。

(七)本獎學金不受其他獎學金得獎之限制。

三、申請表單:敬請轉知學生於3月10日(日) 22:00前完成google表填寫並提交,google表單網址https://goo.gl/zqPm9k 。

四、獲獎公告:獲獎名單預計於4月10日(三)公布在學生學習發展組網頁、覺生綜合大樓四樓、蘭陽校園行政大樓公佈欄。

五、詳細活動辦法請參閱學生學習發展組網站 (網址:http://sls.tku.edu.tw)。

六、業務聯絡人:學生學習發展組,邱秋雲小姐(分機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