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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江大學跨系、所、院學程學分證明書申請名冊

  • 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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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刊登人員:HOLA HOLA

說明:

一、      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分學程證明書申請期程為110年6月1日至6月30日止及110年9月13日至9月30日止。

二、      欲申請旨揭證明書之系、所、學位學程,申請名冊(如附件)由一、二級主管簽核後,將電子檔及紙本申請名冊於各期程截止日前送達本組,俾便製作證明書。

三、      業務聯絡人:註冊組陳妤蕎約聘行政人員,分機2367。

相關附件 附件_淡江大學跨系、所、院學程學分證明書申請名冊.xls